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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物办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 2012/10/2 15:13:30

广州市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文物办。区文物办成立于19873月,20066月成为依公管理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肩负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的行政职能,现有在职管理干部7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区文物办协助区政府研究和审议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依法对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实行保护和管理;负责文物、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以及文物市场管理和博物馆事业工作;组织拟定实施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博物馆建设规划;审核、指导、监督文物保护维修项目以及文物监管物品经营业务;与公安和海关等部门合作对文物走私的犯罪活动进行查处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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