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馆务公开 >> 馆务公开 >> 详细内容页
番禺博物馆关于南区78.01亩地块租金评估项目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5/12/8 9:55:11

番禺博物馆关于南区78.01亩地块

租金评估项目的询价函

 

各单位:

我馆将以询价方式确定番禺博物馆南区78.01亩地块租金评估项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番禺博物馆南区78.01亩地块租金评估项目

二、项目地点:番禺博物馆内指定地点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费用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后价格将不再调整。

四、服务内容:

1、根据其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基准日,拟订评估工作方案,并对评估业务质量负责,合理安排评估人员,确保能够按质按时完成委托评估业务,评估服务范围变更必须经服务对象单位同意。

2、评估人员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搜集评估资料、确定评估方法,经核实资产、验证资料后,对评估对象进行评定估算,使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更具有客观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公正性。(详见附件1)

五、项目期限:采购人通知供应商进行服务后1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完成该项目评估报告的编写工作

六、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要求应遵循与招标项目相符的原则,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中标供应商指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或同时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有较强理论及实践经验,遵守评估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时向委托方汇报工作,并按时完成评估工作任务

4、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且熟悉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政策、法规。

5具有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成破产状态。

6企业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

7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递交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满足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5、项目报价书(格式自拟);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经验清单。

八、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以近三年类似业绩优异者为先。

九、其他事宜:

1、投标资料要求:报价内容附有报价明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上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公章。

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南路46号番禺博物馆宿舍楼302房。

若有意向与我馆合作,可根据上述内容,于202512121100分前将密封盖章的纸质投标资料(含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递交至番禺博物馆办公室。

专此致函。

附件:附件1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企业近三年年类似业绩经验清单.doc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官方微信